2016年10月6日 星期四

經歷逼迫主愛相伴

我們全家蒙恩得救
我剛成家那幾年家裡很窮,誰料到屋漏偏逢連陰雨,妻子患了乳腺癌,我有嚴重的胃病,女兒也得了肺病,我們一家人都活在病痛的折磨之中。
為了看病,家裡僅有的一點積蓄都花光了。正在我們痛苦絕望時,1993年臘月,一位親戚把主的救恩傳給了我,我們一家人都信了主,漸漸地一家人的病不知不覺都好了。為了還報主的愛,我就出去傳福音,主祝福我們很快就傳回一千多人,建立了二十多處教會,我也被提拔為教會的長老,弟兄姊妹都到我家來聚會。

逼迫臨到
1994年8月份,中共政府看到信主的人越來越多,便開始抓捕信徒。有一次聚會我正在講道,派出所所長和一個警察闖進我家,所長對我怒吼道:「以後不准聚會了,你們這是非法聚會,是國家不允許的。」我不解地問道:「法律上明明說宗教信仰自由,可你們怎麼能說我們是非法聚會呢?」所長趾高氣揚地說:「宗教信仰自由,那是說給外國人聽的,你們要信就要辦證歸屬三自教堂,三自教堂才是受國家保護的。」我說:「我信神是要得生命,辦證了就屬於公會管,就是信君王了,我們信神就只依靠神,不能依靠勢力,經上記著耶和華神說:『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靈方能成事。』」(撒迦利亞4:6)所長看我意志堅定,便威脅道:「你們再信,就把你們抓起來!」說完後,他們就氣沖沖地走了。
1995年3月的一天, 警察把我和三十多個弟兄姊妹抓到了派出所,因派出所裡關不了這麼多人,就把我們關進旁邊的電影院裡。警察把我帶到電影院樓上的臨時審訓室,剛進去一個警察就大聲呵斥讓我跪下,還沒等我反應過來,另一個警察上前就把我的手拉到背後,反銬住兩個大拇指,接著他們就開始審問我:「傳你的人家住在哪裡?你們教會有多少人?」不管他們怎麼問,我都回答說不知道。警察惱羞成怒,舉起椅子威脅道:「你不說,老子用椅子砸死你,這是共產黨的天下,要信就信共產黨。快說!」看到警察那副凶神惡煞的樣子,我不由得想到主耶穌的話:「我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馬太福音10:16)主的話讓我心裡亮堂了,我意識到只要什麼都不說,他們就沒法往下問。如果漏一點口風,那他們審問起來就沒完沒了。於是我默默地禱告主加給我信心,不管怎麼審問,我都回答不知道。警察硬逼我交出人來,否則就要罰款。這時一個警官接到縣裡打來的電話,說有一艘旅遊船翻到長江裡了,船上六個臺灣人都被淹死了,讓他們馬上過去協助處理遊船事件。警察顧不得再管弟兄姊妹,罰了我和幾個重要同工兩百元錢,不得已把我們都放了。後來聽村長說派出所原本計劃抓信主的人罰款五萬元,結果不但沒有罰到錢,還給臺灣死難者的家屬倒賠了幾百萬的保險費、安葬費。我不由得想起聖經上話:「……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馬書12:19)我和弟兄姊妹看到了主的作為,更加堅定信心要跟隨主走這條路。

我被判三年勞教
沒想到過了二十天,公安局、檢察院和法院出動了大量警力,一會功夫就把教會同工和接待家等三十五人抓走,警察去我家抓我時,那天我碰巧不在家,他們沒抓著。第二天,他們帶著槍在我回家的路上等著,當我出現後便強行將我帶到了派出所。到派出所後,所長對下屬說:「杜軍的材料已經整理好了,直接把他送到縣城監獄去。」他們二話沒說就把我押送到了監獄。一個月後,警察將我押到法院進行公審,法官問我:「你信的是什麼?為什麼信?」我想到主曾說:「但你們要謹慎;因為人要把你們交給公會,並且你們在會堂裡要受鞭打,又為我的緣故站在諸侯與君王面前,對他們,作見證。」(馬可福音13:9)就坦然地說:「我信的是真神主耶穌,因為我們信主耶穌全家人的病都好了。」我的話音剛落,法官就厲聲嚇道:「你們上當受騙了,外國人叫你們信神,就是要你們忍耐,那樣你們就被他們控制了。」聽法官這麼一說,我才明白政府抓我們這些信主的人,原來是為了維護它的政權。但我心裡清楚我們信主只是按著主的話做,並不做任何違背國家法律的事。今天臨到這樣的事,是在與主同受苦難,這是我的榮幸,於是我表態說我信主是信定了。法官見我絲毫不為所動,就宣判說:「我們想開會都招不來人,你們一聚會就是幾百人,你這是造謠生事,迷惑人心,擾亂社會治安,判你三年牢教!如果出獄了你還信神,就槍斃你。」我當時聽到宣判的結果,心裡雖然有些生氣,但想到經上說過:「……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生命或作靈魂。下同)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馬太福音17:24-25)主的話給了我力量,使我有信心跟隨主走十字架的道路。

在監獄裡傳福音
宣判後我被安排到農場去改造,在坐監期間,我想到約瑟被惡人所害賣到埃及,但約瑟不否認耶和華的名,就有耶和華與他同在。又想到經上說:「…… 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馬可福音16:15)於是我給獄警和犯人都見證主的福音,有很多人都信了主。所長胳膊上有皮膚病,看了很多醫生都沒能醫治,我就跟所長傳福音,見證主的恩典,並為他的病禱告,所長的皮膚病很快就得到了醫治。所長得到了主的恩典,看到了主的奇妙作為,他也信了主,經常跟我一起聊天、聚會。後來,所長安排我做炊事員,農忙期間,我還能請半個月的假,回家幫妻子幹活。我心裡很清楚,這完全是主的恩典,是主的智慧和全能的彰顯啊!讓我看到人做不到的事在主凡事都能做到。我雖在監獄裡,但主與我同在,生活雖然苦一些,但能為主做點事情,心裡真的感到無比地榮耀。

釋放後的所聞
兩年後,我被減刑一年提前釋放回家。當我回家後才得知,在我坐牢期間,中共一直都沒有停止對信徒的迫害。1995年4月份,我大女兒到一個接待家聚同工會,公安局把近二十個弟兄姊妹全抓走了,那天被抓的重要同工中,一姊妹被判了兩年刑,兩個弟兄都被拘留了半個月,其餘的弟兄姊妹都罰了五十元錢才讓回家。8月份,我們教會一個弟兄被抓後,派出所的所長不敢打信徒,就請了黑社會的打手去打他們,所長和兩個警察蹲在一旁看。沒想到這個打手正準備打弟兄時,突然口噴鮮血一頭栽倒在地,所長因害怕才把弟兄放了。弟兄看到了神的作為,信心大增,出來以後繼續傳福音見證主。
一點感想
在經歷中共政府的迫害中,我看到了主的能力浩大,當我們生命遇到威脅時,是主奇妙地保守了我們脫離險境,得以生存下來。同時我們也看到了中共政府抓捕迫害我們,外表是恨我們,其實他們是在恨主,正如主所說:「世人若恨你們,你們知道(或作:該知道),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馬太福音15:18)感謝主愛伴隨!無論我以後遭遇多大的危險患難,都要跟隨主的腳蹤往前走!
杜軍
About Cha Ng

Pellentesque penatibus, sed rutrum viverra quisque pede, mauris commodo sodales enim porttitor. Magna convallis mi mollis, neque nostra mi vel volutpat lacinia, vitae blandit est, bibendum vel ut. Congue ultricies, libero velit amet magna erat. Orci in, eleifend venenatis lacus.

You Might Also Like

0 意見:

張貼留言

Popular Posts